格列卫说明书
医用产品名称:GLIVEC(格列卫®)100毫克/硬胶囊
产品的性状及成分组成:每粒胶囊中含有100毫克甲磺酸伊马替尼
药品规格:
硬胶囊。
白色及黄色的药物粉末装入一个橙色或浅灰色不透明的胶囊中,上标有“NVR SI”的标志。
临床特点:
治疗的适应症:
格列卫®适于治疗费城染色体(Bcr-Abl)阳性的、慢性期,α-干扰素治疗失败的慢性期或处于急变期、加速期的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
格列卫®的有效性体现在完全血液学和细胞遗传学缓解率方面,没有对照试验说明临床的益处或者生存期的延长。
给药方法和剂量“
建议由一位治疗CML患者经验丰富的医生进行治疗。
处方应为一天一次口服给药,吃饭时服用并饮大量的水。
对于慢性期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患者推荐剂量为400毫克/天。慢性期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是指符合以下所有标准:在血液和骨髓中,原始细胞比例<15%。外周血中嗜碱性细胞所占比例<20%,血小板计数>100×109/l.。
格列卫®治疗加速期CML患者推荐的使用剂量为600毫克/天。加速期是指存在以下的任何一条标准:在血液和骨髓中原始细胞所占比例>15%但<30%;原始细胞加早幼粒细胞所占比例>30%(原始细胞<30%);外周血中嗜碱性细胞比例>20%,血小板计数<100×109/l,但是与治疗无关。
格列卫®治疗急变期的CML患者的推荐剂量为600毫克/天。急变期的CML是指在血液和骨髓中原始细胞的比例>30%,或发生除肝脏、脾脏肿大外的?外病变。
治疗的持续时间:临床研究已经表明应用格列卫®治疗CML可持续到疾病进展;目前尚未研究停药对获得完全细胞遗传学缓解患者所带来的影响。
治疗慢性期CML患者时,格列卫®的剂量可从400毫克增加至600毫克,在治疗加速期或急变期CML患者时剂量可从600毫克增加到800毫克,但首先须考虑到没有发生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和严重的非白血病相关性中性粒细胞或血小板减少症,而且出现以下治疗情况:疾病进展(发生在任何时间);在治疗至少3个月后没有获得一个满意的血液学方面的缓解;以前获得的血液学方面的缓解情况丧失。考虑到增加剂量后发生不良反应的潜力增加,因此患者须在严密监控的条件下增加用药剂量。
非血液学方面的不良反应:
如果在应用格列卫®治疗期间出现严重的非血液学方面的不良反应,应中断治疗直到该事件获得缓解。所以治疗再次重新开始的合适剂量应根据初始事件发生的严重程度而定。
如果在用药期间患者的胆红素水平增长是规定的正常范围上限(IULN)的3倍以上或者肝脏转氨酶水平增高IULN5倍以上,则应停用格列卫®,直到患者胆红素的水平降至IULN的1.5倍以下或者转氨酶水平降至IULN的2.5倍以下,随后应用格列卫®继续治疗则应减少每天药物的使用剂量(例如400毫克减少为300毫克每天或者为600毫克减少到400毫克).
血液学方面的不良反应:
在应用格列卫®治疗中如果出现下表中所提到的严重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血小板减少症则建议减少给药剂量或者停药。
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时剂量的调整:
慢性期CML(初始剂量为400毫克),当ANC<1.0×109/l和/或血小板<50×109/l时:
1、 停止应用格列卫®直到ANC≥1.5×109/l和血小板≥7.5×109/l;
2、 重新应用格列卫®剂量为400毫克;
3、 如果再次出现ANC<1.0×109/l和/或血小板<50×109/l,再次重复步骤1,再次继续应用格列卫®应该减少剂量为300毫克。
加速期或者急变期CML患者的治疗(初始剂量为600毫克),当1ANC<0.5×109/l和/或者血小板计数<10×109/l时:
1、 确认细胞减少症的出现是否与白血病有关(行骨髓穿刺或者活检检查);
2、 如果细胞减少与白血病无关,则将格列卫®用药的剂量减为400毫克;
3、 如果细胞减少症持续时间达到2周,应该进一步减少用药剂量到300毫克;
4、 如果细胞减少症持续的时间达到4周而且其与白血病无关,应该停用格列卫®直到ANC≥1×109/l和血小板计数≥20×109/l,随后以300毫克的剂量再次给药治疗。
格列卫®应该在进餐时服用,同时饮用大量的水以减少胃肠道的刺激反应。
格列卫®主要通过肝脏代谢,只有13%通过肾脏排泄。目前缺乏关于格列卫®在肝脏功能损害或者肾脏功能损害患者中应用的临床研究。除特殊必要情况外,格列卫®不应在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患者中应用。在这些患者中,应严密监测外周血细胞计数以及肝转氨酶。
在服用格列卫®的患者中大约有1-2%的患者出现严重的液体潴留(胸腔积液、水肿、肺水肿、腹水)。所以,高度建议服药的患者定期称量体重。应仔细分析快速意外的体重增加,且应采取必要适当的支持和治疗措施。在临床研究中发现,这一事件在老年患者和既往有心脏病史的患者中发生率更高。
实验室检查:
在应用格列卫®治疗期间,必须定期进行全血细胞计数检查。格列卫®在CML患者中应用可能发生治疗相关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或者血小板减少症。然而,这些细胞减少症的发生很有可能与患者的疾病分期有关,而且相比之下,在加速期或急变期患者中,细胞减少症的发生较慢性期CML更常见。
接受格列卫®治疗的患者应该定期检查肝脏功能(如转氨酶、胆红素、碱性磷酸酶)。
格列卫®及其代谢产物通过肾脏代谢部分较少,仅有13%。虽然我们现在知道肌酐清除率随着年龄的增加而降低,但是年龄并不显著影响格列卫®的药代动力学。
格列卫®与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及作用的其它模式:
影响伊马替尼血药浓度的药物:
提高伊马替尼血药浓度的药物:
能够抑制细胞色素p450同工酶CYP3A4的药物(如:酮康唑, 伊曲康唑,红霉素,克拉霉素)能够减少格列卫®的代谢,从而提高伊马替尼的血药浓度。当在健康人群中将伊马替尼和单一剂量的酮康唑(CYP3A4抑制剂)共同应用时,伊马替尼血药浓度显著提高(伊马替尼的平均Cmax和AUC分别提高了26%和40%)。因此在将格列卫®和CYP3A4抑制性药物共同应用时应该谨慎。
降低伊马替尼血药浓度的药物:
能够诱导CYP3A4酶活性的物质可以增加伊马替尼的代谢从而使其血药浓度下降。如果应用诱导CYP3A4酶的物质(如:地塞米松、苯妥英、卡马西平、利福平、苯巴比妥或藤黄科植物贯叶连翘,又名圣约翰草)与格列卫®共同使用或许能减少格列卫®的暴露。尚未进行特定研究证实以上情况,但是应用苯妥英(CYP3A4的诱导剂)进行长期治疗的患者在应用格列卫®350毫克/天时,后者的AUC0-24大约为典型未用苯妥英20μg.h/ml的1/5。这或许反应了苯妥英诱导CYP3A4的结果。因此二者共同应用时应该谨慎。
能被格列卫®改变血药浓度的药物:
伊马替尼能够分别提高辛伐他汀(CYP3A4底物)的平均Cmax和AUC 至正常的2倍和3-5倍,显示伊马替尼对CYP3A4酶具有抑制作用。所以,当格列卫®和治疗窗口狭窄的CYP3A4底物(如:环孢素、匹莫齐特)共同应用时应该慎重,而且应警告患者注意避免或限制使用超过处方剂量的含有扑热息痛的药物。格列卫®或许可以提高其它CYP3A4酶代谢药物(如:苯(并)二氮、二氢吡啶钙通道拮抗剂、某些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如他汀类药物等)的血药浓度。
由于华法令经CYP2C9代谢,需要抗凝治疗的患者应该接受低分子或标准的肝素治疗。
在同样浓度的条件下,格列卫®在体外抑制CYP3A4酶活性可以抑制细胞色素P450同工酶CYP2D6的活性。所以当CYP2D6的底物同格列卫®共同应用时其血药浓度可以潜在性增加。然而没有特定的研究进行,因此应该慎重使用。
妊娠及哺乳期:
妊娠:没有足够的资料证实伊马替尼可以应用于妊娠妇女。然而动物研究表明其具有对生殖系统的毒性,且其对胎儿潜在的危险目前仍未确定。除非必须应用的特殊情况,否则格列卫®不应用于妊娠期妇女。如果在妊娠期间使用,患者必须被告知该药可能具有对胎儿的潜在危险。建议有生育能力的妇女在治疗期间必须进行有效的避孕。
哺乳期:目前尚不清楚伊马替尼是否在人乳汁中分泌。在动物中,伊马替尼和/或其代谢产物在乳汁中可以大量分泌。因此服用格列卫®的妇女应该停止哺乳。
对驾驶及操纵机器的影响:
虽然目前尚缺乏特定的报道,但是接受治疗的患者必须被告知:在接受伊马替尼治疗的期间可能会受到一些负面影响,如眩晕或视力模糊。所以应该建议患者在驾驶或操作机器时尤为慎重。
令人不适的作用:
加速期CML患者或可能存在大量易混淆的反应,给评价伊马替尼所致的不良反应带来困难,主要因为这些症状与基础疾病、疾病的进展以及同时应用其他大量药物的处理有关。临床研究表明:在接受治疗的慢性期CML患者中只有约1%的患者因药物相关不良反应而中断治疗,而在加速期和急变期的患者中分别为2%和5%。
最常见报道的关于药物相关不良反应主要包括:轻微恶心(56%),呕吐(33%),腹泻(24%),肌痛(11%),肌肉抽筋(33%)及皮疹(25%)。表皮水肿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在所有的研究中均可观察到,而且主要为眼眶周围(30%)或者下肢水肿(17%)。然而,发生非常严重的水肿是很罕见的,或许可以应用利尿剂处理,也可以通过给予支持治疗或减少格列卫®剂量。
诸如胸腔积液、腹水、肺水肿和快速体重增加等多种不良反应——无论是否伴有表皮水肿——均统称为液体潴留。这些不良反应通常能够在停用格列卫®后使用利尿剂,或采取其它适当的支持治疗措施后改善。然而,这些反应中仅有极少数是严重的或许是威胁生命的。一例处于急变期的患者死于胸腔积液、充血性心力衰竭和肾脏衰竭的多器官功能衰竭。
不良反应:
已有数种不良反应的报道,具体见下表,主要根据器官系统及发生频率进行分类。发生频率定义如下:很常见(>1/10),常见(>1/100,<=1/10),罕见(>1/1,000,《=1/100》
感染和侵袭性疾病:
罕见:败血症、肺炎、单纯疱疹、带状疱疹、上呼吸道感染。
血液和淋巴系统疾病:
1. 很常见: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贫血。
2. 常见:中性粒细胞缺乏性发热、全血细胞减少症。
代谢和营养疾患:
1. 常见:食欲减退。
2. 罕见:脱水、高尿酸血症、低甲血症、高甲血症、低钠血症、食欲增加。
精神病学疾患:
罕见:郁闷。
神经系统疾患:
1. 很常见:头痛。
2. 常见:头晕、味觉异常、感觉异常、失眠。
3. 罕见:出血性脑卒中、昏厥、外周神经病、感觉减退、嗜睡、偏头痛。
眼部疾患:
1. 常见:结膜炎、流泪增加。
2. 罕见:眼睛刺激、视觉模糊、结膜出血、眼睛干燥、眼眶水肿。
耳部及迷路的疾患:
罕见:眩晕。
心血管疾患:
罕见:心力衰竭、肺水肿、心动过速。
血管疾患:
罕见:血肿、高血压、低血压、面色潮红、外周冰冷。
上呼吸道、胸廓、纵隔疾患:
1. 常见:胸腔积液、鼻出血。
2. 罕见:呼吸困难、咳嗽。
胃肠道疾患:
1. 很常见:恶心、呕吐、腹泻、消化不良。
2. 常见:腹部疼痛、腹胀、肠胃胀气、便秘、口唇干燥。
3. 罕见:胃肠道出血、黑便、腹水、胃溃疡、胃炎、胃-食管反流、口唇溃疡。
肝脏-胆道疾患:
罕见:黄疸、肝脏酶学升高、高胆红素血症。
皮肤和皮下组织疾患:
1. 很常见:眼眶周围水肿、皮炎/湿疹/皮疹。
2. 常见:面部水肿、眼睑水肿、搔痒症、红斑、皮肤干燥、秃头症、盗汗。
3. 罕见:淤点、出汗增加、风疹、甲真菌病、光过敏反应、紫癜、血管水肿。
骨骼肌、结缔组织、骨疾患:
1. 很常见:肌肉痉挛和抽筋、骨骼肌疼痛、关节肿胀。
2. 罕见:坐骨神经疼痛。
肾脏和泌尿系统疾患:
罕见:肾脏功能衰竭。
生殖系统和乳腺疾患:
罕见:男子女性型乳房、乳房增大、阴囊水肿。
常见疾患和处理部位的情况:
1. 很常见:液体潴留和水肿。
2. 常见:发热、疲劳、虚弱、寒战。
3. 罕见:感觉不适、出血。
检查:
1. 常见:体重增加。
2. 罕见:血清碱性磷酸酶增高、血肌酐增高、体重下降。
实验室检查异常:
细胞减少症,特别是中性细胞减少症和血小板减少症几乎在所有的研究中获得的结果均一致,而且研究表明在高剂量的条件下≥750mg时,细胞减少发生率增高(临床I期研究)。然而,细胞减少症的发生也与疾病的发展分期有关,3或4度中性粒细胞减少(ANC<1.0×109/l)和血小板计数减少(血小板计数<50×109/l)在疾病加速期和急变期的发生率(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发生率分别为58-62%和42-58%)是慢性期CML(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的发生率分别为33%和17%)的2到3倍。在慢性期CML患者中出现4度中性粒细胞减少(ANC<0.5×109/l)和4度血小板减少(血小板计数<10×109/l)发生率分别为8%和<1%。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中位持续时间通常分别为2-3周和3-4周。这些事件通常可以通过减少用药剂量或停用格列卫®所改善,但是在一些罕见的情况下,高剂量扑热息痛带来的药物间的相互作用也不能被除外。
药物过量:
使用剂量超过800毫克的用药经验有限。对于药物过量的患者应予以严密观察及给予适当的支持治疗。
一例急变期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患者偶然连续6天每日服用格列卫®1200毫克,而后出现1度血肌酐的升高,2度腹水和肝脏转氨酶的升高以及3度的胆红素升高。治疗被短暂中断,在停药一周内所有的异常情况完全恢复。治疗以400毫克的剂量重新开始并且上述问题不再出现。
药理学特性:
1. 药代动力学特性
药理治疗组:蛋白酪氨酸激酶抑制剂 ATC编码:(尚待决定)
伊马替尼是蛋白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在体外、细胞内和体内均能强效抑制Bcr-Abl酪氨酸激酶。它可以选择性抑制Bcr-Abl阳性细胞株的增生并且诱导其凋亡,这一点与其在费城染色体阳性的白血病和急性淋巴母细胞白血病(ALL)患者中的作用相一致。
在体内研究发现,该化合物作为单一制剂在Bcr-Abl阳性动物模型肿瘤细胞的中体现出抗肿瘤的活性。
此外,伊马替尼还是酪氨酸激酶受体的强效抑制剂,主要针对血小板源性生长因子(PDGF-R)和干细胞因子(SCF),c-kit起作用。
临床研究
格列卫®治疗的有效性主要体现为总的血液学和细胞遗传学的缓解率。没有对照研究来说明其临床益处,如疾病相关症状的改善或者生存期的延长。
三组大型、国际性、开放、无对照的II期临床研究在费城染色体阳性的(Ph+),处于加速期,加速期或急变期的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患者中,以及其它费城染色体阳性的(Ph+)的白血病或慢性期CML且干扰素治疗失败的患者中进行。
在所有的临床研究中,超过40%的患者年龄大于60岁,10-12%的患者年龄大于70岁。
干扰素治疗失败的慢性期患者组:532例患者接受初始剂量为400毫克/天的格列卫®治疗,患者被分成三组——血液学缓解失败组(29%),细胞遗传学缓解失败组(35%)或干扰素治疗耐药组(36%)。几乎所有患者都处于慢性晚期,其诊断慢性期CML后的中位时间为32个月。患者的中位治疗时间为14个月,在此之前应用干扰素≥25×106IU/周。研究观察的有效变量主要为主要细胞遗传学缓解率(完全缓解加部分缓解,骨髓中费城染色体阳性(Ph+)的中期细胞比例为0-35%)。
本研究中49%的患者获得了主要细胞遗传学缓解,其中30%为完全缓解(16%得到确认)(表格1)。患者的完全血液学缓解率为88%。
加速期患者组:235例加速期患者注册入组,第一批77例患者起始接受格列卫®的剂量为40毫克/天,而后开始提高剂量,其余的158例患者以600毫克/天的起始剂量进行治疗。
血液学缓解率为主要有效变量的观察标准,主要报道为无白血病证据的完全血液学缓解,(例如:血液和骨髓中的原始细胞清除,但是完全缓解并不是外周血的完全恢复);或者为患者退回到慢性期CML。63%的患者获得已证实的血液学缓解(见表格1)。重要的是,有21%的患者获得主要细胞遗传学缓解,其中14%的患者获得完全缓解(4%的患者获得证实)。对于接受600毫克格列卫®治疗的患者,估计9个月的无病进展存活率和总生存率分别为68%和83%。
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急变期患者组:260例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变期患者入组。其中95例(37%)患者在此前的加速期或急变期曾接受化学治疗,而另外165例患者之前未接受过治疗。最初的37例患者接受格列卫®的剂量为400毫克,而后允许提高给药剂量,余下的223例患者应用格列卫®的剂量为600毫克/天。
血液学缓解率为观察的主要有效的变量,与加速期患者的标准相同,即为无白血病的证据获得完全血液学缓解;或退回到慢性期CML。在该组研究中26%的患者获得了血液学缓解(30%的患者未曾接受治疗,19%的患者曾接受治疗)。格列卫®600毫克/天治疗组的缓解率(29%)高于400毫克/天组的缓解率(11%,p=0.0220)。目前估计未曾接受治疗患者组和曾接受治疗患者组的中位生存期分别为7.1和5.2个月。
淋巴细胞白血病急变期患者组:少数患者入组I期临床研究(N=10)。血液学缓解率为70%,可持续2-3个月。
表格1. CML患者在本临床研究中的缓解情况
0110研究,干扰素治疗失败的慢性期患者(n=532) 0109研究 加速期CML患者(n=235) 0102研究 ?性急变期CML患者(n=260)
患者比例 %(95%可信区间)
血液学缓解率1 88%(84.9-90.6) 63%(56.5-69.2) 26%(20.9-31.9)
完全血液学缓解率(CHR) 88% 28% 4%
无白血病证据(NEL) 无可用资料 11% 3%
退回慢性期CML(RTC) 无可用资料 24% 19%
主要细胞遗传学缓解率2 49%(45.1-53.8) 21%(16.2-27.1) 13.5(9.6-18.2)
完全缓解 30% 14% 5%
(确认3)[95%可信区间] (16%)[11.8-18.0] (4%)[2.1-7.7] (1%)[0.2-3.3]
部分缓解 19% 7% 8.5%
1 血液学缓解标准(在所有缓解≥4周后证实):CHR:0110研究[白细胞<10×109/l,血小板<450×109/l,血液中幼粒细胞和晚幼粒细胞所占比例之和小于5%,外周血中无原始细胞和早幼粒细胞,嗜碱性粒细胞比例小于20%,无?外侵犯],而在0102和0109研究中[ANC超过1.5×109/l,血小板超过300×109/l,外周血中没有原始细胞,骨髓中原始细胞比例<5%且无?外侵犯]。
NEL:与CHR的标准相同,但ANC超过1×109/l而且血小板超过20×109/l(仅适用于0102和0109研究)
RTC:外周血和骨髓中原始细胞比例<15%,外周血和骨髓中原始细胞和早幼粒细胞比例之和<30%,外周血嗜碱性粒细胞比例<20%,除脾脏和肝脏肿大外无其它?外侵犯(仅适用于0102和0109研究)。
BM:骨髓,PB:外周血
2 细胞遗传学缓解标准:主要细胞遗传学缓解包括完全缓解(0%Ph+的细胞处于分裂期)和部分缓解(1-35%Ph+的细胞处于分裂期)。
3 完全细胞遗传学缓解的确认依靠第一次骨髓穿刺至少一个月后进行第二次骨髓检查进行细胞基因学评价而完成。
2. 药代动力学特性
格列卫®的药代动力学已经在25-1000毫克的剂量范围内进行了评价。血浆药代动力学在第1天和第7或第28天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到7或28天时血浆内的浓度已经达到稳态。
吸收:胶囊剂型格列卫®的平均绝对生物利用度为98%。在口服格列卫®治疗之后伊马替尼的血浆AUC水平在不同患者之间有较高的差异。当进食高脂肪肉类之后,伊马替尼的吸收率轻度减少(Cmax降低11%,而Tmax延长1.5小时),同禁食状态相比其AUC也相应少量减少(7.4%)。
分布:在临床上伊马替尼浓度相关方面,体外实验的资料表明伊马替尼的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95%,其中与白蛋白和α-酸-糖蛋白最多,与脂蛋白结合的极少。
代谢:在人体循环系统中主要以N-去甲基哌嗪形式存在,其体内活性与前本相当。此代谢产物的血浆AUC仅为伊马替尼的16%。
伊马替尼和N-去甲基哌嗪二者共占循环血液中放射活性的65%(AUC(0-48h))。剩余的循环放射活性主要表现于微量代谢产物。
体外实验结果表明,伊马替尼生物转化的催化酶主要为人类的P450酶——CYP3A4。在联合用药治疗时(如:对乙酰氨基酚,阿昔洛韦,别嘌呤醇,两性霉素,阿糖胞苷,红霉素,氟康唑, 羟基脲, 诺氟沙星、青霉素),只有红霉素(IC50 50mM)和氟康唑(IC50 118mM)显示与临床相关的伊马替尼代谢抑制作用。
伊马替尼在体外表现为CYP2C9、CYP2D6和CYP3A4/5标志底物的竞争性抑制剂。其在人类肝脏的Ki值分别为:27、7.5和7.9mmol/l。伊马替尼在患者体内的最大血浆浓度为2-4mmol/l,因此在联合用药时可以对由CYP2D6和/或CYP3A4/5酶介导代谢的药物起抑制作用。伊马替尼不影响5-氟尿嘧啶的代谢,但是对紫杉醇有抑制作用,这是由于CYP2C8酶(Ki=34.7mM)的竞争性抑制作用。由于其Ki值远远高于预计伊马替尼在患者中的血浆浓度水平,所以在伊马替尼与5-氟尿嘧啶或紫杉醇联合应用时没有发生预计的相互作用。
清除:口服14C标记的伊马替尼后,药物恢复情况表明大约81%的剂量在7天内由粪便(68%的剂量)和尿液(13%的剂量)中排出。伊马替尼以原型形式排出大约占总剂量的25%(5%经尿液,20%经粪便),剩余的以代谢产物的形式排出。
血浆药代动力学:在健康志愿者口服伊马替尼的研究表明其半衰期约为18h,适于每天一次给药。在按照剂量比例口服伊马替尼25-1000毫克时,平均AUC呈线性关系增加。在一天多次给药时伊马替尼的动力学没有变化,且每天给药一次时血浆浓度稳定于1.5-2.5等级。
人群药代动力学:依据人群动力学分析,伊马替尼的药物容积分布受人群年龄的轻微影响(在>65岁的人群中药物容积分布增加12%),这种变化并没有显著的临床意义。体重对伊马替尼的清除率影响如下:体重50Kg患者的平均清除率为8.5 l/h,而100kg患者的清除率升高为11.8 l/h。这些体重的变化不足以被考虑作为用药剂量调整的标准。性别对伊马替尼的药代动力学没有影响。
脏器功能的损害:伊马替尼及其代谢产物通过肾脏排除的情况并不明显。在肝脏功能受损时伊马替尼的暴露时间有所增加。格列卫®在肝脏功能损害的患者中应慎重使用。
3. 临床前期安全资料
伊马替尼的安全性资料主要在小白鼠、狗、猴子和兔的试验中进行分析评价。
多剂量给药毒性的研究揭示在小白鼠、狗和猴子中出现轻到中度的血液学毒性,而在狗和小白鼠中还伴有骨髓改变。
肝脏是小白鼠和狗的靶器官。在针对这两种动物的研究中,转氨酶有轻到中度的升高,而胆固醇、甘油三酯、总蛋白和白蛋白水平轻微下降。在小白鼠的肝脏中没有发现组织病理学变化。治疗2周后在狗中出现严重的肝脏毒性,主要表现为肝酶的升高、肝细胞坏死、胆道坏死以及胆管的异型增生。
伊马替尼治疗2周后在猴子中观察到肾脏毒性,主要表现为肾小管局灶机化或肾小管坏死。在这些动物中部分发现BUN和肌酐水平的异常升高。在以超过6mg/kg剂量,治疗13周的小白鼠中发现肾乳头和膀胱移行上皮的增生,没有观察到血清学和泌尿系统相关指标的变化。在研究中发现,长期应用伊马替尼发生感染的几率增加。
在一组以猴子为对象,为期的39周的研究中,在最低剂量15mg/kg(按照体表面积计算大约相当于人类最大用药剂量800毫克的1/3)时,没有NOAEL出现,治疗导致动物中已受抑制的疟疾感染恶化。
体外细菌细胞分析(Ames检验)、一个离体哺乳动物细胞分析(鼠淋巴瘤)及小白鼠的体内微核检验并没有发现伊马替尼的遗传毒性。在一个离体哺乳动物细胞分析(中国仓鼠卵巢细胞)中发现伊马替尼的遗传学毒性反应阳性,其活性形式可以导致clastogenicity(染色体畸形)。在Ames分析发现,伊马替尼最终代谢产物中形成两种的介质具有致突变作用。其中的一个在鼠的淋巴瘤分析中出现致畸作用。
在一组关于生殖作用的研究中,在交配前给予雄性小鼠伊马替尼70天,其中发现在给予60mg/kg(该剂量按照体表面积计算大约相当于临床上应用的800毫克/天)时发现小鼠睾丸、副睾以及精子活动度百分比都有所下降。在药物剂量为20mg/kg时没有发生这一现象。在口服剂量超过30mg/kg时发现精子的产生轻到中度减少;交配前雌性小鼠连续14天给药,并且在妊娠期间给药6天,结果未发现对雌性小鼠在交配和怀孕的数量方面的影响。在给药剂量为60mg/kg时,发现在雌性小白鼠中有显著的流产和死胎现象出现,但是该情况在给药剂量为20mg/kg时并未发现。
伊马替尼在小白鼠器官形成时期给予100毫克/kg(按照体表面积计算相当于临床上的最大剂量800毫克/kg)时出现致畸现象,。致畸效应包括露脑畸形或脑膨出, 额骨发育不良或缺失及顶骨缺失。该情况在剂量为 30 mg/kg.时并未发现。
药物致癌作用的研究尚未进行。
药物的特点:
药物的赋形剂成分:
胶囊内容物:纤维素微晶体、Crospovidone、硬脂酸镁、无水硅胶、
胶囊外壳:白明胶、氧化铁, 红色 (E172);氧化铁, 黄色 (E172);二氧化钛 (E171) 。
印刷墨:氧化铁, 红色(E172);虫胶;大豆卵磷脂。
不相容性:无可用资料。
保存期:2 年
保存时的特殊注意事项:温度不能超过 30°C,以原始的包装保存、
包装内容物及其性质:PVC/铝质水泡式包装。
包装内可装有24, 48, 96, 120 和 180 粒胶囊. 但并非所有包装类型在市场上都有销售
使用步骤说明<废物处理>:无特殊要求。
